•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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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心理学院拟对一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低值耐用品进行报废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拟报废资产主要包括购置年限较久家具、录音笔、移动硬盘、无线网卡等教学科研及办公设备等情况,已无法满足教学、科研、办公需要,符合学校低值耐用资产报废相关规定。

经学院资产清查、鉴定论证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该批资产申请报废处置。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资产报废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190071318

附件1:《心理学院低值耐用资产报废鉴定论证材料》

附件2:《心理学院低值品报废集体决议》

附件3:《心理学院低值耐用资产报废明细表(1)》

附件4:《心理学院低值耐用资产报废明细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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