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人才培养教育体系的发展历史深厚,1982年成立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并获国务院批准招收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教育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8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辽宁师范大学乃至东北三省历史上心理学博士点“零”的突破;2001年建立心理学系;2002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获辽宁省重点学科; 2010年获批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优质特色“提升计划”学科;201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现有教师共43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2人、讲师17人;具有博士学位39人;博士生导师1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人。团队成员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先进工作者、辽宁省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特聘教授(3人)。
    学院现设有1个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研究中心(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和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4个研究基地(辽宁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心理学重点实验室、大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3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设有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和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研究力量强劲,形成了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未来心理学院会继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建设双一流重点学科努力奋斗,并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青年来我院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共创美好明天。